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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相关多选题
更新时间:2024-05-07 05:46:55

1、【题目】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在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的,属于开设赌场

B.通过网络传播淫秽视频的,属于传播淫秽物品

C.在网络上传播电子盗版书的,属于复制发行他人文字作品

D.盗用他人网络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的,属于盗窃他人财物

答案:

解析:

1、【题目】甲潜入某公安交通管理局会计室盗窃,未能打开保险柜, 却意外发现在该局工作的乙的警官证,随即将该证件拿走。随后,甲到偏僻路段,先后向9 个驾车超速行驶的司机出示警官证,共收取罚款900 元。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潜入会计室盗窃的行为,成立盗窃未遂

B.甲收取罚款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C.甲收取罚款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

D.甲收取罚款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答案:

AC

解析:

冒充警察罚款,通常定招摇撞骗罪。另外,因为只罚款“900元”,没有达到诈骗和敲诈的数额较大标准(3000元),所以排除选项BD.

1、【题目】下列哪些行为应当以贪污罪论处?()

选项:

A.国家工作人员甲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收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

B.乙受国家机关的委托经营某小型国有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该国有企业的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

C.国家工作人员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能退还

D.国家工作人员丁利用职务之便,将依法扣押的陈某私人所有的汽车据为己有

答案:

ABD

解析:

《刑法》第39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382条、第383条的(贪污罪)规定定罪处罚。因此,A项正确。第382条第2款规定,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因此,B项正确。第384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是挪用公款的结果加重犯。因此,C项错误。第91条第2款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因此,D项正确。

1、【题目】关于假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了各种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满,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D.对于因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即使他们被减刑后,剩余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答案:

解析:

1、【题目】玩忽职守罪的特征是()。

选项:

A.侵害的个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B.客观上表现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职责的行为,并给社会造成了损失

C.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D.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答案:

ABCD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刑法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该罪以不报告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

B.偷税罪是一种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只能由不作为构成

C.遗弃罪是一种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罪

D.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犯罪。该罪以拒不退还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

答案:

AC

解析:

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项中的情形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所谓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所配备的枪支一旦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事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这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人员的义务,A项中行为人没有履行这一义务,因此属于不作为犯罪。所以A是正确的。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些行为既有作为又有不作为,因此不能单纯认为偷税罪是一种不作为犯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拒绝扶养就是拒不履行扶养义务,遗弃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罪,因此C是正确的。D项所说的情形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也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所以D也是错误的。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C.

1、【题目】甲曾向乙借款 9000 元,后不想归还借款,便预谋毒死乙。甲将注射了“毒鼠强”的白条鸡挂在乙家门上,乙怀疑白条鸡有毒未食用。随后,甲又乘去乙家串门之机,将“毒鼠强”投放到乙家米袋内。后乙和其妻子、女儿喝过米汤中毒,乙死亡,其他人经抢救脱险。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B.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抢劫罪的想象竞合犯

C.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

D..构成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吸收犯

答案:

ABCD

解析: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本罪的客观要件为:(1)行为人投放的必须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包括危险气体、液体、固体。(2)必须有投放行为。投放行为的主要方式:一是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或多数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二是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三是释放危险物质,如将沙林、传染病病原体释放于一定场所。(3)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必须害公共安全,因此,故意使用危险物质杀害特定个人或特定牲畜的,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本题中,甲是利用危险物质杀害特定个人,因此,不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的客观要件要求,因此,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而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暴力必须在取得他人财物的当场实施。本题中,甲虽然是因不想归还借款而实施的杀人行为,但是暴力行为并不具有抢劫罪要求的当场性,因此,甲不构成抢劫罪。ABCD项说法均错误,应选。

1、【题目】甲抢劫出租车,将被害司机尸体藏入后备箱后打电话给堂兄乙,请其帮忙。乙帮助甲把尸体埋掉,并把被害司机的证件、衣物等烧掉。两天后,甲把抢来的出租车送给乙。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选项:

A.抢劫罪

B.包庇罪

C.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帮助毁灭证据罪

答案:

解析:

1、【题目】下列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选项:

A.甲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扰乱电信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B.乙非法组织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C.丙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进出口许可证

D.丁复制、发行盗版的《国家计算机考试大纲》

答案:

解析:

1、【题目】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吸收犯?()

选项:

A.制造枪支、弹药后又持有、私藏所制造的枪支、弹药的

B.盗窃他人汽车后,谎称所盗汽车为自己的汽车出卖他人的

C.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又高利转贷他人的

D.制造毒品后又持有该毒品的

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梁某与好友强某深夜在酒吧喝酒。强某醉酒后,钱包从裤袋里掉到地上,梁某拾后见钱包里有5000 元现金就将其隐匿。强某要梁某送其回家,梁某怕钱包之事被发现,托辞拒绝。强某在回家途中醉倒在地,被人发现时已冻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梁某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梁某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梁某对强某的死亡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D.梁某对强某的死亡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答案:

AD

解析:

盗窃罪是指将他人所有、他人占有的财物通过平和手段变成自己所有、自己占有。侵占罪是指将他人所有、自己占有的财物通过平和手段变成自己所有。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财物为谁所占有。本案中,强某的钱包虽然掉到地上,但因为仍在强某的实力控制范围之内,因此仍属于强某在占有。梁某将强某所有并占有的财物通过平和手段变成自己所有并占有,属于盗窃。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有三:行为人有作为义务;行为人有能力履行作为义务;行为人没有履行作为义务造成危害后果。本题中,首先,梁某虽然和强某一起喝酒,但是喝酒行为并不会产生被冻死的危险,因此不属于“先前行为引起危险”,梁某也不具有作为义务。其次,梁某没有送强某回家的行为与强某被冻死没有因果关系。因此,梁某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C项错误,D项正确。

1、【题目】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答案:

AD

解析:

《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犯罪行为包括预备行为、实行行为、共同犯罪的部分行为。犯罪结果包括实际发生的结果、可能发生的结果(预备、未遂的场合)、共同犯罪的部分结果。A项中甲的教唆行为尽管在国外,但是最终可能发生的犯罪结果是在中国境内的,所以中国的司法机关有管辖权,所以A项是正确的。《刑法》第6条第二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可见这是不包括国际列车或者长途汽车的,所以尽管B项所说的情形发生在我国的途汽车中,也不适用中国刑法。所以B是正确的。《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故此对于C项中的情形要适用中国刑法。所以C是错误的。《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D项的表述是“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这里请考生注意对《刑法》第8条的记忆,如果丁对中国公民的犯罪行为在犯罪地是不受处罚的,那么就不适用中国刑法,所以D的说法是正确的。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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