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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李某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一名男童,得手后因未找到买主,就产生了自己抚养的想法。在抚养过程中,因男童日夜啼哭,李某便将男童送回家中。关于李某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相关多选题
更新时间:2024-04-20 10:56:16

1、【题目】李某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一名男童,得手后因未找到买主,就产生了自己抚养的想法。在抚养过程中,因男童日夜啼哭,李某便将男童送回家中。关于李某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构成拐卖儿童罪

B.构成拐骗儿童罪

C.属于拐卖儿童罪未遂

D.属于拐骗儿童罪中止

答案:

BCD

解析:

李某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一名男童,得手后因未找到买主,就产生了自己抚养的想法。在抚养过程中,因男童日夜啼哭,李某便将男童送回家中。关于李某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本题要区分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而拐骗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案中李某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一名男童,因此构成拐卖儿童罪。所以A正确,B错误,同时D也错误。根据拐卖儿童罪的定义可以看出,拐卖儿童罪是行为犯,只要实行了拐卖儿童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所以C是错误的。本题要求考生选择错误的选项,所以应选BCD.

1、【题目】关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盗窃罪,为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也要认定为抢劫罪

B.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也应认定为抢劫罪

C.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盗窃信用卡并在ATM取款的行为,也能认定为盗窃罪

D.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于保险事故的鉴定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实施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也应当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答案:

解析:

1、【题目】《刑法》规定,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仅定拐卖妇女、儿童罪。15周岁的甲在拐卖幼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幼女。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没有规定15周岁的人对拐卖妇女、儿童罪负刑事责任,所以,甲不负刑事责任

B.拐卖妇女、儿童罪包含了强奸罪,15周岁的人应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

C.15周岁的人犯强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定为强奸罪

D.拐卖妇女、儿童罪重于强奸罪,既然15周岁的人应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就应对拐卖妇女、儿童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与强奸罪实行并罚

答案:

ABD

解析: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以上八种情形,指的是具体的犯罪行为,而不是罪名。A项中,15周岁的人拐卖幼女的过程中奸淫幼女的,虽然15周岁的人对拐卖妇女、儿童罪不负刑事责任,但是,他应该对强奸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构成强奸罪,因此,A的说法错误,当选。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B项中15周岁的人虽然对强奸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不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B和D的说法错误,当选。

1、【题目】欣欣在高某的金店选购了一条项链,高某趁欣欣接电话之际, 将为其进行礼品包装的项链调换成款式相同的劣等品(两条项链差价约3,000 元)。欣欣回家后很快发现项链被“调包”,即返回该店要求退还,高某以发票与实物不符为由拒不退换。关于高某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构成盗窃罪

B.构成诈骗罪

C.构成侵占罪

D.不构成犯罪,属民事纠纷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核盗窃罪、诈欺罪、侵占罪的区分。欣欣选购了一条项链,高某在为其进行礼品包装时,欣欣已经成为项链的所有人,项链已为欣欣所有,而高某调包的行为属于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

A项说法正确,BCD说法错误。本题要求选择错误项,故BCD为正确答案。

1、【题目】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按照文理解释,可将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解释为“强奸妇女”

B.《刑法》对抢劫罪与强奸罪的手段行为均使用了“暴力、胁迫”的表述,且二罪的法定刑相同,故对二罪中的“暴力、胁迫”应作相同解释

C.既然将为了自己饲养而抢劫他人宠物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那么,根据当然解释,对为了自己收养而抢劫他人婴儿的行为更应认定为抢劫罪,否则会导致罪刑不均衡

D.对中止犯中的“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既可解释为自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未发生;也可解释为自动采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措施,而不管犯罪结果是否发生

答案:

BCD

解析:

答案:BCD。解析:文理解释是指根据刑法用语的字面文义及其通常的使用方式(语境、语法、标点)来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从字面上看,法条并未将“妇女”限定为“妻子以外的人”,故按照文理解释,可以将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解释为“强奸妇女”,该结论并未超出“强奸妇女”的文义范围。婚姻不是卖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仍享有性自主权,即便作为人妻,两人之间的性行为在事实上也完全可能违背妻子的意志。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虽然可以解释为“强奸妇女”,在客观不法层面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婚内强奸是否最终能够成立强奸罪,还需要综合考虑证据证明、刑事政策等方面的问题。A项正确,不当选。

虽然《刑法》对抢劫罪与强奸罪的手段行为均使用了“暴力、胁迫”的表述,且二罪的法定刑相同,但是抢劫罪与强奸罪的罪质不同,因而两罪中“暴力、胁迫”的含义有别。其一,“暴力”的程度不同。抢劫罪中的暴力包含致命性暴力,即以劫财为目的先杀人后取财的,也构成抢劫罪;而强奸罪中的暴力不含致命性暴力,即以性交为目的先杀人后与其性交的,该性交行为不再构成强奸罪,而是侮辱尸体罪。其二,“胁迫”的内容不同。抢劫罪中的胁迫,只限于以暴力为内容进行胁迫,即如不交付财物或者进行反抗,便立即实现所胁迫的暴力内容;而强奸罪中的胁迫,既可以暴力进行威胁,如持刀胁迫,也可以非暴力进行威胁,如以揭发隐私、毁坏名誉相胁迫。故对抢劫罪与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不能作相同的解释。B项错误,当选。

首先,当然解释所比较的两个行为应属于性质相同、轻重程度不同的两个行为,如果性质不同,则不能进行当然解释推理。宠物和婴儿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行为对象,体现不同的法益,故抢劫宠物和抢劫婴儿不能进行当然解释的推理。其次,当然解释必须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当然解释的结论不能超出条文用语的文义范围。婴儿不是抢劫罪的对象(不能将婴儿评价为“财物”),抢劫婴儿的行为超出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故对以收养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不可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C项错误,当选。

在刑法中设立中止犯的立法目的是呼吁犯罪人及时放弃犯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处于危险之中的法益,避免犯罪既遂结果的发生。故对中止犯中的“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只能解释为自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不发生,不能解释为自动采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措施,而不管犯罪结果是否发生,因为这种情形不能实现立法者的立法目的(避免犯罪既遂结果的发生)。D项错误,当选。

故本题选BCD

1、【题目】“法律仅仅在自由的无意识的自然规律变成有意识的国家法律时,才成为真正的法律。哪里法律成为实际的法律,即成为自由的存有,哪里法律就成为人的实际的自由存有。”关于该段话,下列说法准确的是:()。

选项:

A.从自由与必然的关系上讲,规律是自由的,但却是无意识的,法律永远是不自由的,但却是有意识的

B.法律是“人的实际的自由存有”的条件

C.国家法律须尊重自然规律

D.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

答案:

BCD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引诱幼女卖淫后,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应认定为引诱、容留卖淫罪

B.既然对绑架他人后故意杀害他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那么对绑架他人后伤害他人的就更不能实行数罪并罚

C.发现盗得的汽车质量有问题而将汽车推下山崖的,成立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实行并罚

D.明知在押犯脱逃后去杀害证人而私放,该犯果真将证人杀害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与故意杀人罪,应当实行并罚

答案:

解析:

1、【题目】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规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对甲公司应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

B.乙公司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并利用该虚开的发票骗取数额巨大的出口退税,其行为构成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C.丙公司缴纳200万元税款后,以假报出口的手段,一次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00万元,丙公司的行为分别构成偷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D.丁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对丁公司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

答案:

解析:

1、【题目】关于货币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以使用为目的,大量印制停止流通的第三版人民币的,不成立伪造货币罪

B.伪造正在流通但在我国尚无法兑换的境外货币的,成立伪造货币罪

C.将白纸冒充假币卖给他人的,构成诈骗罪,不成立出售假币罪

D.将一半真币与一半假币拼接,制造大量半真半假面额100元纸币的,成立变造货币罪

答案:

解析:

1、【题目】数行为在处理时作为一罪的情况有()。

选项:

A.连续犯

B.牵连犯

C.吸收犯

D.惯犯

答案:

解析:

1、【题目】证据的合法性是指()。

选项:

A.收集、使用证据的主体要合法

B.每个证据来源合法

C.证据必须具有合法形式

D.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E.包括以上全部选项

答案:

ABCD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1980 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 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两案在2007 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B.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D..不应当追究任何刑事责任

答案:

ABD

解析:

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构成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该强奸罪不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故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

《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本案中,1980年至1996年经过了16年,在新罪发生时,前面的故意杀人罪的追溯时效还没有过,而强奸罪的追溯时效已经过,不能再追究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另外,前面故意杀人罪的追溯时效在时效期内因又犯交通肇事罪而重新计算,即从1996年开始重新计算故意杀人罪的追溯时效。从1996年末到2007年案发经过了11年,故意杀人罪的追溯时效没有经过,因此,依然要对其故意杀人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这里并没有加重处罚情节,故法定最高刑为3年。根据《刑法》第87条第(一)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从1996年末到2007年案发经过了11年,故2007年初发现该交通肇事罪时已经过追诉时效,对张某的交通肇事行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ABD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本题选错误的,因此,正确答案是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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